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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校级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决定

作者:  时间:2011-05-28 点击数量:


 关于表彰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校级

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决定
 
校属各单位:
我校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的亲切关怀、校内各学院和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,通过不懈努力,圆满完成了学校就业工作目标。在全力推动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过程中,涌现了许多先进典型。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,按照我校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办法,经各学院申报,学生处审查,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评定,校长办公会审定,决定评选以下集体和个人为2010届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并予以表彰:
 
一、先进集体
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   外国语学院  文学院   美术学院
二、先进个人
体育学院 吴 建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文学学院 杨 梅
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 李青松     美术学院 刘 军
教育科学学院 罗 庆
我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,希望获奖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,锐意进取,力争把今后的就业工作做得更好。同时,也希望各学院互相借鉴学习,共享资源,形成合力,为我校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 
 
重庆师范大学
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